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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健公【2010】10號
各供熱企業,有關單位:
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,用戶對使用集中供熱的要求也越來越高。為規范我市集中供熱健康有序發展,最大限度的發揮供熱能力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依據焦作市城市集中供熱規劃,實行用戶發展登記制度,有計劃、科學有序發展用戶,最大限度地發揮供熱管網輸送能力,滿足用戶用熱需求。
二、換熱站、庭院管網以及連接管網建設原則上應在采暖季來臨前完成。
三、每年供暖期結束后,供熱企業要做好下年度用戶發展的調研工作,依據用戶近、遠期需求,提出下年度擬需要鋪設供熱管網計劃,提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實施。
四、用戶發展登記制度自本文下發之日起實施。已向供熱企業申請用熱負荷、實際仍未用熱的用戶,也應按照此文件要求補辦登記手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發展集中供熱用戶登記工作流程.doc
二O一O年三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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